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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nnel: Quod Erat Demonstrandu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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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三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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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讀小學三年級,溫習數學時,對於某類數題,他總是不明白,比如:

「皮球售價 $28,比練習簿貴 $15,若以 $100 購買練習簿 3 本,應找回多少元?」

仔喜歡駁咀,常說我之前說過或沒有說過甚麼,於是我拿手機收錄我們的對話作證。

幾經艱苦,大約七八分鐘後,他終於可以由

100 – 15 * 3

寫到

(28 – 15) * 3 – 100

當然這是不對,但仔不滿,因為他說:明明聽到我說

「最後才計 100」

我聽回自己的逐字錄音,發現我真的這樣說。

大家大抵知道「最後才計 100」是指,先計算 3 本練習簿的售價,最後才以 $100 減之。

然而,「最後才計 100」,對阿仔來說,原來是「最後減 100」。

我反省,授課員起碼要把授課內容說得精準,然後要明白,就算自以為精準,對於受眾仍有誤解的可能;所以,偶爾聽同工(其實自己也)說過:「唔明學生點解唔明」,那就說明可能有些微細地方還要「執執」。

當然,時間成本,可想而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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